一建考試總共有四個科目,分別為《建設工程經濟》、《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》、《建設工程項目管理》、《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(10個科目)》。一建考試成績結算時為單個科目分別計算,也就是說每個科目都必須分別達到合格標準,各科目之間不可以取多補少。
其中《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》總分為130分,合格分數線為78分。
一建各科目合格標準如下:
成績管理:
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滾動管理,全科考生在兩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,免二科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,即可取得資格證書。
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,一建每年組織考試一次,總共四個科目,考生只需要在連續的兩次考試中全部通過就可以了。比如第一年過一科,第二年過三科都全部算通過,假如第二年只通過了兩科,那么第一年成績就作廢了,第二年成績保留到第三年,第三年只需要再通過剩余的兩科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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