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級建造師增項考試是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,根據工作需要,想再考取其他專業的一級建造師,就屬于一級建造師增項考試。增項考試時,是不需要考建造師公共科目的,只需要考實務科目《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》,按專業類別考試,分為建筑、公路、鐵路、民航機場、港口與航道、水利水電、機電、礦業、市政公用、通信與廣電。一建增項的成績有效期只有一年,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。
一建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:
考全科(即一次考四科):實行滾動管理辦法: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,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。
符合免試條件(免試兩個科目):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: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。
相應專業: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: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,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。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。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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